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做好2013年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管理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中小企业局(办):
2013年是我省全面开展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第二年。根据省司法厅、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鲁司〔2012〕31号)和省中小企业局印发的《全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山东省实施方案》(鲁中小企局字〔2013〕24号)、《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微企业管理提升工作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字〔2013〕23号),从今年开始,中小微企业管理提升“百千万”活动实施管理咨询、法律援助和信息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今年全省协议服务的企业数不少于400家,带动提升的企业不少于4000家,各市将于4月10日前提交管理提升“百千万”企业需求计划汇总表,从4月中旬开始分区域与有关企业进行对接。为使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与管理提升工作有机衔接、协调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司法局、中小企业局(办)要加强衔接、协作,依托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主动联系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并将服务企业名单及服务协议复印件汇总后,一并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和省中小企业局创新服务处。
二、各市司法局、中小企业局(办)要积极组织优秀律师参加全省中小微企业巡回大讲堂或举办专题法律讲座,原则上每市举办的专题讲座不少于5场、培训中小微企业人员不少于500人,并于4月15日前将培训计划提交省司法厅、省中小企业局。各市司法局负责选拔参加大讲堂、专题法律讲座宣讲的优秀律师。
三、积极开展法律调研和中小微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各市要按照省司法厅、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鲁司〔2012〕31号)要求,认真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状况调研活动,摸清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法律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积极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体检企业数不少于下达的计划数(附件1)。律师事务所要按照《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表》(附件2)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规范治理和依法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有关法律预案,进一步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各市司法局、中小企业局(办)要密切工作联系和配合,做好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组织宣传工作,及时上报重要服务活动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每月至少上报一篇汇总信息,并于12月31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省律师协会、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要积极配合省司法厅、中小企业局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落实工作。核心律师事务所(附件3)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法律调研、法律体检、法律培训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联系人:
1、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蒯莉莉 0531-82923525; sft505@163.com
2、省中小企业局创新服务处
景方凯 0531-82037287; jingfangkai@163.com
2013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