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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程序违法:湖北黄鹤楼票价未听证涨60%,市民状告省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1-03-08  阅读:2516次

                          湖北黄鹤楼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今年4月1日起,黄鹤楼公园门票从50元涨至80元。武汉一位市民查询相关法规,质疑涨价程序违规:一是涨幅过高,二是未举行任何听证会。3日,他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湖北省物价局撤销该涨价决定,并赔偿个人经济损失30元。黄鹤楼公园和湖北省物价局对该质疑的一致回应是:这次调价不是涨价,是重新核定价格,因而没有涨幅限制。经协调,武昌区法院表示研究后再行答复是否立案。

      市民质疑门票涨价三点违规

      市民漆先生介绍,4月4日上午,他到黄鹤楼公园游玩,发现门票从50元涨至80元。
      漆先生回去查阅相关资料,“黄鹤楼公园此次涨价根本没进行价格听证,而且一次涨幅高达60%。”漆先生找到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委托其起诉本次涨价的最终批复者——湖北省物价局。
      记者看到起诉书上,就黄鹤楼涨价提出三点质疑。首先,由湖北省物价局印发的《湖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原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下的,提价幅度不得超过35%;50元至100元以内的,提价幅度不得超过30%。”但黄鹤楼一次调价高达60%。
      其次,该细则还规定门票调整要向社会公示两个月。但黄鹤楼调价的批复时间是2月3日,4月1日起执行,不足两月。
      第三,国家八部委的文件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门票价格调整,要按规定进行听证,但黄鹤楼门票涨价并未举行听证会。
      漆先生认为,黄鹤楼门票涨价在内容和程序上都违规,应当撤销。他还要求赔偿个人经济损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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