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彭青律师来到莱芜区花园学校一年级十七班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宣讲活动,此次活动主题为《法律进校园,保护未成年》。
彭青律师通过讲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校园欺凌,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和警惕校园欺凌,推动学生养成规则意识并加强自我保护。结合相关视频、社会热点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教育同学们:首先,从自身做起,不做欺凌者;其次,要学会自我保护,拒绝欺凌,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宣讲过程中,孩子们热情专注,积极参与话题,踊跃回答提出的各种问题,让彭青律师感到孩子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渴望,以及接收相关法律知识后的新奇。宣讲结束后,孩子们表达了对法律、校园欺凌等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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