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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网拍:让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发布时间:2014-01-14   阅读:3309次   字号:  
          司法网拍,减少了中间环节,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执行效率和透明度,契合“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改革方向。

      据媒体报道,丹阳、常熟等江苏多家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日前已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更多的人将知晓并参与到“司法网拍”中。

      法院成淘宝“卖家”,涉讼资产网上拍卖,电子竞价取代“击槌成交”,打破了司法拍卖的“常规”。传统的司法拍卖,都是由法院出面委托拍卖公司充当中介完成拍卖工作,拍卖公司从中收取不菲的佣金。相比惯例,“司法网拍”在便民惠民方面优点明显:“零佣金”,大幅减省当事人拍卖成本;网络突破了地域限制,各个环节透明公开,足不出户远程竞买,且竞拍人数更多,真正实现“价高者得”,将显著提升资产成交率、溢价率,最大程度实现交易价格最大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可借由网络的透明度和广阔的信息传播平台,避免司法拍卖过程中的“串标围标”、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问题,有效提升司法执行的公开、公正与效率。

      司法网拍,作为司法拍卖改革进程中司法为民的新举措,尽管优点突出,但不可避免会触动传统拍卖产业的“奶酪”,并曾因此招致各种非议,比如拍卖主体、拍卖程序不合法等,这也是司法拍卖长期以来囿于传统模式,不敢轻易“触网”的原因。

          2012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司法拍卖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2012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人民法院的涉讼资产拍卖信息、结果将逐步在该网上公布。但这些规定并没有突破传统“委托拍卖”的限制,没有放开司法自主拍卖的手脚。

      新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后,去除了有关必须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有权自行组织拍卖。至此,国家法律层面已为司法网拍“正名”,司法拍卖权也从“旁落”多年回归到法院“主导”。但作为新生事物,由于缺乏实践操作经验,司法网拍此前多是处于个别地方法院试点层面,并未普遍进入人们视野。

      司法网拍,法院直接将查实的标的物上传网络拍卖平台,减少了中间环节,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执行效率和透明度,契合“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改革方向。江苏法院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进一步推进了执行公开。此举标志着司法网拍将突破个别地方法院试点局面,在较大范围内推进实施,这为当前的阳光司法工程增添了新亮点。(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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