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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公布高院法官涉嫖事件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2013-08-07   阅读:2048次   字号:  

     

     微博截图

      法制网上海86日电 记者刘建 上海市纪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和有关部门6日作出决定,对市高院法官陈雪明等夜总会娱乐事件作出严肃处理,相关法官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

      现已查明,今年69,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依照相关法纪规定,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给予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有关部门已责令位于惠南镇城南路88号的衡山度假村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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