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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喜获“争创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
发布时间:2012-02-03 阅读:1335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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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为表彰我所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争先创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中所做出的贡献,经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山东省司法厅决定,给予我所等15个“争创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先进单位”记集体二等功。
通报认为,近年来,全社律师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自全社自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争先创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开展以来,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自觉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经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山东省司法厅决定,给予我所等15个“争创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先进单位”记集体二等功。
我所律师纷纷表示,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一定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不断强化政治意思、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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