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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志远律师事务所为当事人追回损失3万元

    发布时间:2011-02-24   阅读:1012次   字号:  
        5月20日,莱城区和庄乡农民王某终于收到近3万元赔偿款,而恒志远律师事务所也决定减免其律师代理费2000余元。
        2008年9月,王某在莱城区某建筑安装公司打工期间,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10余米高的架杆上摔下,造成多处骨折等伤害,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伤残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由于分歧较大,历经一年,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协议。2009年8月,迫于无奈的王某找到恒志远律师所,委托吴律师将该建筑安装公司告上法庭。恒志远律师所接案后,了解到王某家庭经济困难,又突遭此意外事故,决定先缓收部分代理费,等当事人拿到赔偿款后再予支付。今年5月初,法院一审判决某建筑安装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28000余元,5月20日王某终于拿到了“迟来”的赔偿款。案件结束后,恒志远律师所考虑到王某目前的家境,又主动决定免除王某剩余的律师代理费22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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