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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所结对” 共谋发展
发布时间:2011-02-24 阅读:1036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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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根据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机构“所所结对”的活动要求,我所与莱城杨庄法律服务所、莱城方下法律服务所结对,签订了结对协议。我所立即组织律师与杨庄镇、方下镇党委政府领导及二法律服务所的人员进行了座谈,针对今后的合作商讨了具体实施细则,制订了结对服务方案,并决定与法律服务所联合办案,在合作中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谋发展,开创法律服务的新局面,推进城乡法律服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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